在28案中不乏有智慧的人,他们对真相的了解比谁都清清楚,只是出于某种考虑看破不说破,或者只是点到为止,大药房的律师就是这样的高人。他们在与杜某侵权纠纷的两次庭审中,亮明了一个态度,说出了三个观点,为28案查找真相埋下了伏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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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态度:鉴定病历
许杜两家谈崩后,各自走上了向大药房索赔的维权之路。老杜急于拿钱给策治病,她的官司排在了前面。这场纠纷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,唯一的亮点就是大药房的态度。
据了解,律师提出了鉴定病历的申请,以便于查清错换的事实。当事人因急于用钱治病,这个申请没有得到准许。但大药房的态度说明他们对于病历持保留意见,早就许家寻亲时,大药房主动报警就说明了病历中必有蹊跷。
作为医疗机构的律师,应该对医院的管理流程非常了解,他们有权利查阅两位当事人的病历原件。所以说,大药房的律师要求鉴定病历是出于事实依据与职业判断。为了更好地查清错换真相,有必要请大药房的律师将对病历的看法认识分享给大家。
三个观点:不排除人为因素,不想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,将来剧情反转保留追责权利。
经过二审,大药房同意全额赔付当事人的医疗费和陪护费,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,其律师当庭发表的三个观点为事件后续发展确定了方向。
一是不排除人为因素。这是最为典型的偷换论,与李圣提出的非人为不可能完成错换遥相呼应。看来,有医学背景的律师对于28案很容易形成共识,因为病历中的疑点太明显了。
二是不想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。这个观点应该是大药房本身的态度,我们赔钱不代表我们有责任,你拿了钱不代表你就清白。所以说,大药房还是很讲人道的,只是用的时机和对象不对。
三是将来剧情反转将保留追责的权利。这是专业律师的底线,他们要把利与弊替东家分析清楚,最大限度遵守职业道德,维护委托人的权益。因此可以判断,大药房的律师并不认为错换就是28案的结论,他相信剧情反转的可能性很大。
后记:
在28案中有太多人说了假话,比如有人当庭陈述两个产妇同一天生产,某人怀孕期间做B超发现婴儿没有感染乙肝,再比如有人说当事人没有92户。随着时间的流逝,这些假话终将会被揭穿,大药房的律师从始至终做到了不说假话,他们在大部分时间里保持了沉默,网友认为,不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灭亡,事已至此,他们是时候出场了。
#错换人生28年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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